课程大纲

《法学经典与法律制度》教学大纲

 

授课教师:                何佳馨

                          答疑时间:周三下午:13:3015:00 或事先预约

                          办公室:法学院402

                          E-mailhelen_hjx@126.com

 

课程类别:                全校通识核心课程

 

课程对象:                全校本科生

 

课程安排说明:            202198日—1222

                          周三上午8:5510:50

                          教室:二教114

                          课程调整:106日(国庆节休假)课程调整看学校通知

                          期终考试时间:具体看教务处通知

教学进度安排.docx

 

 

教学课时数:              2 × 16 32课时

 

教学学分:                2学分

 

课件网址:                详见BB系统

 

参考书目:

  1. [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2.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
  3. [意]切萨雷贝卡里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商务印书馆,20178月版
  4. [日]谷口安平著,王亚新,刘荣军译:《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 [荷]胡果格劳秀斯著,何勤华等译:《战争与和平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12月版
  6. 张乃根著:《西方法哲学史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7月第四版

 

先修课程:                

 

课程教学目的       

    通过对法学名家的介绍及其经典著作的阅读讲解,使得学生了解现今的国内外法律制度,领会法律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学思维,形成法律逻辑。进而使学生能够提升公民素养;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使学生能够履行公民责任能力,提升自己的实践动手能力。

 

课程考核形式

本课程采用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课堂考勤、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期末考试为随堂考试。

考试成绩的各部分比例为:考勤、课堂讨论(含案例分析)占30%;期末考试占70%。(课程老师可视每次期末考试的具体情况,调整上述百分比。)

 

学术诚实

    涉及学生的学术不诚实问题主要包括考试作弊;抄袭;伪造或不当使用在校学习成绩;未经老师允许获取、利用考试材料。对于学术不诚实的最低惩罚是考试给予0分。其它的惩罚包括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学要点

专题一:法的内涵和法的精神(法学基本理论)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让学生阅读孟德斯鸠所著的《论法的精神》和卢梭所著的《社会契约论》的经典片段,给学生讲述法的概念、法的特征、法的本质、法的要素、法的作用,让学生对于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进而引导学生思索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法律是如何制定、运行的法律行为和法律责任等问题。

教学内容:

  1. 法学名家个人生平介绍(孟德斯鸠、卢梭)
  2. 法学名著经典片段选读(《论法的精神》、《社会契约论》)
  3. 法的概念:法的特征和本质;法的要素(法律规范、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的作用。
  4. 法治概述:法治、法制和人治的区别;依法治国的含义;建设法治国家的要素与条件。
  5. 法的制定和运行:立法的含义、特征、基本原则;立法体制与立法程序;法律渊源与法律体系;法的效力。守法的含义、类型和条件;执法的特点、原则和种类;司法的含义、法律适用条件、基本要求和司法原则;法律监督的概念和体系。
  6. 法律行为和法律责任:法律行为的含义、构成要件和分类;法律责任的特征、产生原因、种类和实现免除。

专题二:我国宪法的历史沿革(宪法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讲授我国四部宪法及现行宪法的五次修改,比较其不同,能让学生更好的掌握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公民有哪些基本的权利义务、我国的国家机构有哪些,从而引导学生思考“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等问题。

教学内容:

  1. 法学名家个人生平介绍(董必武、沈钧儒、钱端升)
  2. 法学名著经典片段选读(《董必武法律文集》、《沈钧儒文集》、《比较宪法》)
  3. 我国宪法的历史沿革过程(四次制定,1982年现行宪法的五次修改)
  4.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和国籍的概念;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
  5. 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专题三:民法典的前世今生(民法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中外民法典制定历史的讲授,对现行民法典内容的介绍,使得学生了解民法基本制度,掌握基本民法原理,进而引导学生思索“公法与私法的区别”、“民法典如何影响每个人的一生”等问题。

教学内容:

  1. 法学名家个人生平介绍(盖尤斯、梅因、波塔利斯、萨维尼)
  2. 法学名著经典片段选读(《法学阶梯》、《古代法》、《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3. 民法的基础知识: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
  4. 民事法律关系及其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民事法律事实;自然人的概念,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法人的概念、具备条件和种类;非法人组织的概念。
  5.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形式和生效条件;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6. 侵权责任:民事责任的归则原则、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特殊侵权责任的种类。
  7.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段和延长。

专题四:新中国的第一部大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1950年《婚姻法》制定过程的介绍,使得学生对我国婚姻家庭法能够有一个全面直观的了解;通过学习婚姻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让学生能够掌握结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继承的方式等。进而引导学生思索“离婚冷静期的意义何在”、“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意义”等问题。

教学内容:

  1. 法学名家个人生平介绍(杨大文、巫昌祯)
  2. 法学名著经典片段选读(《亲属法》、《中国婚姻法》)
  3. 婚姻法: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及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婚约和事实婚姻的概念;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夫妻人身财产关系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婚姻法中的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机制。
  4. 继承法:继承法的基本原则;遗产的范围和分割;遗产继承的几种方式。

专题五:论犯罪与刑罚(刑法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阅读《论犯罪与刑罚》,进而给学生介绍相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和制度,引导学生探讨思索“是否该废除死刑”、“如何从法律制度上来保证罪刑法定”等问题。

教学内容:

  1. 法学名家个人生平介绍(贝卡利亚)
  2. 法学名著经典片段选读(《论犯罪与刑罚》)
  3. 刑法概述: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4. 犯罪: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犯罪构成(客体、客观要件、主体和主观要件);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
  5. 刑罚:刑罚的概念和种类;刑罚的具体运用。

专题六:论程序的正当性(诉讼法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民事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的讲授,使得学生初步了解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分类以及诉讼程序正当性的重要性,进而引导学生思索毒树之果规则(非法获取证据)美国辛普森案的思考等问题。

教学内容:

  1. 法学名家个人生平介绍(谷口安平)
  2. 法学名著经典片段选读(《程序的正义与诉讼》)
  3.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程序
  4.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管辖;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强制措施;基本程序;特别程序。

专题七:国际法的起源(国际法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国际法的讲授,使学生初步对国家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有一个直观的概念,了解联合国、海牙国际法庭、WTOG20等机构组织,进而引导学生思索“中美贸易争端的实质和原因是什么”、“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等问题。

教学内容:

  1. 法学名家个人生平介绍(格劳秀斯)
  2. 法学名著经典片段选读(《战争与和平法》)
  3. 国际法的基础知识:概念和历史发展;法律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4. 国际公法:基本原则;主体;国家及其居民、政府和领土;海洋法和空间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与国际组织;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5. 国际私法:性质、作用和基本原则;冲突规范;主体和相关领域;国际民事仲裁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

课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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